一、材料和物件堆放 鑄造生產(chǎn)需用大量的原材料、燃料、熔劑及各種輔助材料。這些材料_妥善保管,并要分類存放,以免影響使用性能,影響車間的正常生產(chǎn)秩序,或發(fā)生其它事故。各種材料和物件的堆放原則如下所述。
1、
鑄造生產(chǎn)中排出的廢氣、廢液和廢渣等應及時妥善處理。
2、
嚴禁在砂堆上或地面軟砂床上堆放砂箱和其他物品,物件堆放_穩(wěn)固整齊,疊垛高度不得_其底面窄邊長度的2倍。
3、
_物料不得堆放在車間人行道或生產(chǎn)操作場地上。
4、
新砂和粉狀物材料,應分類存放在料庫內(nèi),防止車間內(nèi)灰塵飛揚,影響安全文明生產(chǎn)。
5、
對易燃、易爆和有毒的物品及材料,應有防火、防爆、防毒等措施及嚴格的管理制度。
6、
氧氣瓶、乙炔發(fā)生器和油漆等的存放場所所要嚴禁煙火,高壓氣瓶_有防振圈和氣嘴保護蓋,搬運時要防止拋扔或撞擊。
二、起重運輸 鑄造生產(chǎn)中所用的造型材料、爐料、工藝裝備、金屬液、鑄型以及鑄件等的吊運量很大,而且種類繁雜,不安全因素較多,所以對起重運輸設備的安全操作技術要求非常嚴格,具體要求下如下所述。
1、
使用較式起重機翻轉(zhuǎn)轉(zhuǎn)砂箱、鑄型和鑄件時應選擇合適的場地和操作者所站的位置。起吊時由專人指揮,并嚴格遵守有關安全操作規(guī)程。
2、
用磁盤吊配材料時,操作人員_離開磁盤2m以外。不準用磁盤進行較長距離的運載,不準吸吊溫度為200度以上的物品。
3、
嚴禁使用有斷股、裂紋或磨損嚴重的鋼絲繩、鏈條及卡具等,以免造成事故。
4、
起重運輸設備應安規(guī)定定期進行檢修和維護保養(yǎng),鋼絲繩、鏈條及卡具等應存放在指定位置,并由專人負責保管和定期檢查。
5、
使用吊運設備前,要準確合理地選擇鋼絲繩或鏈條,防止起負荷或因高溫吊運造成拉斷事故。它們的安全系數(shù)一般為6-10.
6、
橋式起重機的卷揚機應有兩套制動器,每套都以單獨制動_質(zhì)量,以確保安全吊運。
7、
正確判斷起吊物質(zhì)量,按負荷標準選用套環(huán)和繩卡等。
8、
起吊物件時,橋式起重機操作人員在得到信號后才能起吊和運輸,其吊運高度不得_規(guī)定高度。
9、
嚴禁吊運埋在地下的物件及易燃、易爆物品,在夜間吊運物品時,工作現(xiàn)場_有足夠亮度的照明設施。
10、
吊運液態(tài)金屬時要求平穩(wěn)可靠,嚴防澆包附落或傾斜,以免金屬液溢出發(fā)生燙傷事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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